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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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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供热知识宣传

2015/1/26 16:19:01点击:

为认真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我市市委、市政府着眼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百姓生活品质,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于2014年开始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2104年,是定州市实施集中供热的第一年,为确保供暖安全准时、优质高效,定州热力公司在工期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充分发扬“白加黑”、“5加2”的拼搏精神,克服了沟通难、执行难等各种困难,攻克了“穿越孟良河”、“铁路顶管”等技术难关,以“大干”、“快干”的冲刺状态,连续奋战180多个日日夜夜,于2014年11月15日零时成功向定州市区17个生活区、2个企事业单位,12000户居民如期供暖,实现供热面积130万平方米。

一、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我市集中供热建设规模已明显落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造成相当多用户的用热需求得不到满足,越来越多的热用户都采用自建小锅炉房和超采地下水自行供热,致使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这不但影响了定州市的城市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经济的发展。

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它标志着一座城市市民的生活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地面交通运输、城市垃圾处理的文明程度。建设现代化的大城市,必须要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其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等。集中供热是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大气质量,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

建设现代化城市,必须要完善城市的基础设施,集中供热对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健康生活水平起着重要作用,同时有着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集中供热普及率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

定州市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刚刚起步,随着集中供热的运行实践,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大热用户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形象,要求参加集中供热、扩大供热范围的呼声愈来愈高。定州市的建设日新月异,城市建筑物及热负荷发展很快,市委、市政府对此极为重视,广大市民也积极要求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这是热负荷发展的需要,更是环境保护的需要。

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只有采用集中供热、实现热电联产,才可能既节约能源,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因此建设与国华定洲电厂相配套的管网工程,势在必行,完全必要。

二、城市集中供热的好处表现在哪些方面?

    城市集中供热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具有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综合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    

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综合热效率可高达90%以上,而分散的小型锅炉的热效率只有50%~60%,或更低。因此城市集中供热代替分散供热综合起来可节约30%的能源。

    2.减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卫生

集中供热的锅炉容量大,有较完善的除尘设备,采用高效率的除尘器,便于消除烟尘,实现地质燃料和垃圾的利用,减轻大气污染,改善环境卫生,能有效降低城市污染。 

    3.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实现集中供热是城市能源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是国家能源合理分配和利用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方便人民生活,节省城建珍贵用地,缓解城区用电紧张的局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易于实现科学管理,提高供热质量。 

    4.提高生活品质

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建设生态型新市区必须要创造良好的硬件环境,其中包括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等。热水采暖是以热水作为热媒的供暖系统,主要优点在于室内温度恒定,采暖温度和湿度适中,人体感觉较为舒适,生活品质提高。

三、我市集中供热工程概况

我市集中供热工程分两部分:一是热网工程。该工程总投资约6.2亿元,铺设主管网58公里,建设热交换站98座,到2017年基本实现我市建成区全覆盖。整个工程建成后,可供热1400万平方米,每年可分别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151吨,氮氧化物、固体颗粒物1338吨。二是热源工程。热网工程以国华定洲发电有限公司4×600MW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为热源,该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主要包括:汽轮机改造和热网首站建设。

四、我市集中供热热源的情况

因我市城市建设初具规模,为满足2020年前2000万平方米建筑用热需求,热源在技术上采用在汽轮机中压缸与低压缸的连通管上采用“打孔抽汽”方式,分别从电厂4台汽轮机抽取总计1500 吨/小时高品质蒸汽(蒸汽参数压力9公斤、温度350度),通过热网首站加热器加热后向城区输送热水,城区供热管网内供回水温度为130度/70度,经热力站换热后再向居民供热。因此,我市集中供热并非群众中流传的利用电厂凉水塔余热供热,真实情况是电厂为确保我市集中供热,每年因抽取高品质蒸汽向居民供热而减少发电量。热力公司供热期间需从电厂购入热量,达产后每年购热约700万吉焦,折合购热费2亿余元。

五、集中供热有关政策

1.《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7号)(摘录)

第八条 供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供热专项规划,合理安排热源和管网布局,使其与不断增长的城市居住规模相适应。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分散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锅炉,应当拆除,并将供热系统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确需拆除、迁移、改建、变卖热源设施的,应当提前60日向当地供热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供替代热源设施,保障用户的用热权益。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应当符合供热专项规划,并依法办理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90日内,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建设工程档案。

新建、改建、扩建供热工程,其安全和环保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 利用集中供热的建设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根据供热专项规划并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确定的供热方式和技术要求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应当按有关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预留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 供热工程需要穿越地下、地上空间或者建筑物、构筑物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相关建筑或者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当经过评估予以赔偿。

第十三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承担供热系统保修期内的维修、调试等保修责任。

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得低于2个供热期;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供热系统的保修期不受2个供热期的限制。供热系统的保修期,自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利用集中供热的建设工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将其纳入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向房屋购买者另行收取。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专项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和换热站等供热设施的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的收取和管理办法由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九条 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用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供热面积、供热起止时间、温度标准、收费标准、缴费时间、结算方式、供热设施维护管理界限、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热用户应当按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热费。逾期未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缴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缴通知书满15日仍未缴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热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第二十二条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条 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整个供热期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的,应当在供热开始之日起30日前到供热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满足符合报停条件用户的暂停供热或者恢复用热要求。

第四十二条 热用户的供热设施发生异常、泄漏等故障时,应当及时向供热单位报修,并承担维修、更新的相关费用;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在抢修、维修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热用户财产损失的,供热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热用户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热用户承担责任。热用户室内装修遮挡供热设施影响维修抢修的,热用户应当配合拆除并自行恢复。

第四十四条 居民热用户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护、管理;居民热用户的户内非共用供热设施由热用户负责维护,需要更新改造的,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热用户承担。

第四十八条 热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换热装置;

(二)从供热设施中取用供热循环水;

(三)未经供热单位同意,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

(四)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等改变供热运行方式;

(五)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

(六)擅自扩大用热面积、改变房屋结构影响供热效果;

(七)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

热用户实施前款行为导致室温达不到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给其他热用户或者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

(二)挖坑、掘土或者打桩;

(三)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

(四)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

(五)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或者气体;

(六)在供热管道穿越河流标志区域内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热管道安全的作业;

(七)爆破作业;

(八)其他可能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

热用户应当按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热费。逾期未缴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缴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缴通知书满15日仍未缴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前的热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

未经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热源单位、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当年供热开始之日起6个月前向当地供热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供热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经批准停业、歇业的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的热用户、热费以及设施管护等事宜作出妥善安排,并在当年供热开始之日起3个月前与承接的供热单位完成供热设施及技术档案、用户资料、热费等事项的交接工作,同时书面告知供热主管部门。 对于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以及被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供热经营许可证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他供热单位临时接管。热源单位、供热单位擅自停业、歇业、弃管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按规定保证正常、稳定、连续供热;供热单位应当建立供热服务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在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应当及时处理。

 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在入户抄表和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文明服务。

供热期间热源单位、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供热;因设备故障或者不可抗力原因停止供热的,热源单位、供热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上的,供热单位应当依据停供时间相应减收热用户热费。

2. 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展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定州市城市集中供热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定市府办〔2014〕第37号)(摘录)

新建居民住宅小区或其他需集中供热的大型项目,由开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热力站建设用地,列入小区或项目建设规划。其供热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应征求供热企业意见;供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供热企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设计参数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竣工经供热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联网供热。

新建建筑的供热系统应当符合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标准,室内采暖系统应安装热计量、温度调控装置和智能锁闭阀,实行分户计量、温度调控。建设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建筑节能和供热计量设施投资列入工程概算,计入建造成本。

既有建筑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后,按照供热规划,原有锅炉房可利用改建为热力站的,锅炉房用地、地上建筑和原锅炉房水源、电源产权由业主或产权单位无偿提供给供热企业管理和使用;不能利用须异地建设热力站的,产权方(用户)应按供热单位要求无偿提供热力站建设用地;规划不作为热力站的一律拆除,改建为绿地或小区公用配套设施。

锅炉房改建或拆除后,原有锅炉房的锅炉及附属设备资产由产权方自行处置,原锅炉房工作人员由原单位自行安排,水、电费由原单位负责结清,债权债务由原单位承继。

集中供热项目一次管网及热力站建设、维护、管理由供热企业负责,建设投资采用收取供热管网建设费方式筹集。供热管网建设费由供热企业统一收取。

六、全力以赴、优质高效,全力做好今冬供暖

为如期实现供暖目标,定州热力公司狠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范,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可控、在控。同时实行了质量审核、项目经理负责制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从根源上把控工程质量。为确保工期可控,公司每天召开工程协调会,掌握施工进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碰头会,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全力推进工程进度,如期完成了工程建设目标。

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定州热力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全方位开展员工培训工作。一是通过聘请讲师对新入司人员开展了新员工职业化培训讲座,实现新入司人员由学生到企业员工的顺利过渡;二是组织生产人员到保定电校和宣化仿真,分别进行供热理论学习和仿真实践操作,进一步夯实了供热专业基础;三是针对收费热线人员,通过聘请专业老师授课、学习供热文件、礼仪培训等方式,锻炼员工实际操作能力,为今冬供暖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做好供暖前各项准备工作,定州热力公司制定了《2014年度注水升温启动方案》、《2014年度热网按时投运措施》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并与国华定洲电厂共同制定了《热网调度规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为及时补充现场技术力量,公司制定了调度中心与管网所联动措施,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充足。运行期间,公司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设立了两个巡检小组,24小时不间断加强设备巡视工作,确保各热力站始终处于最佳的安全经济运行状态。

定州热力公司坚持以“优质供热、温暖万家”的服务理念为根本,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集中供热的优势和益处,赢得当地居民百姓的信任与认可。为及时了解百姓需求,公司开设四部电话,确保供热服务热线全天24小时畅通,据统计,自供暖以来,共计接听电话近7600余个,处理率100%,回访率100%。为广泛听取当地居民百姓对集中供暖的意见和建议,公司领导班子带领各部门负责人、相关技术人员,深入社区、走访热用户,通过实地了解居民室内用热情况,详细掌握热用户需求,及时解决问题,以优质的服务、真诚的态度和良好的口碑,树立公司良好品牌形象。

七、用热安全常识

1、用户为什么不能取用暖气中的水? 
  暖气的热量靠采暖系统中热水的循环来实现,若取用暖气水,极易造成供热系统因缺水无法保证供热,影响供热效果,严重的易造成停热事故。另外,暖气水中含有大量的化学试剂,用于水的软化和管道的保养,取暖气水用于生活用水,会有害身体健康。 
2、为什么不能擅自改装采暖设施? 

      (1)居民室内采暖系统是严格根据技术规范设计、施工、安装的,擅自改动采暖设施.往往会改变采暖系统的运行条件,容易导致水力失调,影响供热效果。 
  (2)居民自己改装采暖设施,因缺乏必要的施工安装工具和经验,容易损害供热设施,当设备充水时容易出现跑冒滴漏,影响正常供热,严重的还会损害财产,给自身及他人造成经济损失。 
  (3)用户因特殊原因确需改装室内采暖设施的,可以向供热单位申请,经供热单位确认改动不会影响供热效果的,方可由供热单位进行改动,用户应负担相关费用。 
3、为什么暖气要设手动排气阀? 
  集中供热是靠热水的传递来实现的,而热水中夹带的气体,可能积累在散热器内,尤其是楼顶层散热器不能正常散热,并出现一半热一半凉现象,甚至不热。因此,散热器要设手动排气阀。但由于手动排气阀材料比较脆弱、易断,因此,手动排气阀的排气操作,用户不得随意操作,操作时不要用力过大。 
4、为什么用户不能随意开关室内供热阀门? 
  集中供热的特点是至少一个单元为一套供热系统,个别的还有几个单元为一套供热系统。每个阀门开关的大小决定整个单元的供热效果,所以,一旦阀门调好,用户就不能随意开关,否则,出现热力失调,造成部分用户达不到供热温度,频繁操作供热阀门也容易造成阀门泄漏。 
5、为什么室内散热器腿不能用水泥封住? 
  在供热过程中,由于温度的变化造成管道热胀冷缩。散热器本身要产生位移,如果把散热器的支撑腿用水泥封住,散热器无法位移,散热器的管件连接点要承受很大的拉力,到了一定程度就会造成管件的损坏,并由此引发跑水事故,在往年的供热过程中,此类现象屡有发生。 

八、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热服务承诺

1.供热质量承诺:用户室温合格率达98%;

2.供热设施的维护、维修及抢修、供热设施维护设备完好率98%;

3.客户来信、来电、来访及投诉处理率100%;

4.客户服务满意率98%;

5.在供热期间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发现问题或者接到投诉,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6.我公司员工有以权谋私,吃、拿、卡、要行为的,经查实,公司将严肃处理;

7.如有报修、投诉请拨打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电话:0312-7907566

九、相关事项说明

1.供热时间:每年度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2.交费及办理停供时间:每年度11月15日之前;

3.营业时间:早8:00—晚17:30,中午及星期六、日正常营业;

4.缴费地点:博陵南街供热服务收费大厅(御景名门小区对面);

5.缴费方式:热用户须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到供热服务收费大厅以现金或刷卡方式交纳采暖费,也可以采取转账方式结算,交费后领取供热卡。


                                                                                                                     建投能源定州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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